四川宜宾出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 DATE: 2024-11-09 23:37:12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何周洋 记者刘铭)为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川宜偿金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宾出办法近日,台消四川省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市消委会)联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费民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事公讼赔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出台《宜宾市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益诉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的川宜偿金管理和使用。
《管理办法》对赔偿金账户的宾出办法设置、资金的台消来源和用途、赔偿金的费民申领和支付、赔偿金的事公讼赔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确定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账户设在宜宾市消委会,益诉由宜宾市消委会负责赔偿金的管理赔付工作,主要用途是川宜偿金向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被侵害的消费者支付赔偿金、办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保护消费者公共利益产生的合理支出,并明确领取赔偿金的消费者应具备条件和发放程序等。
《管理办法》的出台加大了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推动司法机关与消费者组织的协作配合,为四川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领域提供了“宜宾模版”、贡献了宜宾力量,对提升司法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效能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宜宾市消委会将积极推进《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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